田稻中学申报中、高级职称述职评议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工作,保障评聘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对本年度申报高级职称的述职评议工作,作出如下暂行规定:一、个人述职11月12日召开述职会议。与会人员。全体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参评人员。述职时间安排:晚上7:0010:00述职地点:多功能报告厅二、述职要求1、所有述职人员晚上6。40到小会议室,抽签决定述职序号。2、述职内容。个人简历、任现职的工作情况,突出出勤及工作量情况,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实绩,历年荣誉称号,论文发表,评奖情况。3、述职要求。杜绝假话、大话、套话、空话。用事实说话,以数据佐证。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5分钟酌情扣分。4、述职公示。交纸质报告、电子文稿各一份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上网公示。5、所有述职人员坐大厅前排。台上主持人、计时员各一名。三、评议办法1、申报对象互评。所有申报人员集中互评,互评采取分项计分的办法进行。互评结果占总分的20%。申报对象互评不署名。2、小组测评。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各处室考核情况,对照申报人员的述职报告进行测评。测评采取分项计分办法进行。其结果占总分的40%。3、领导小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测评结果,认真审议,独立评分,其结果占总分的40%。四、结果公示第1页共2页最终测评结果以总分排序,高级公示前12名,中级公示前6名,待指标下达后依序上报材料。凡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上报材料视同放弃,依次递补。被区、市审查淘汰下来的,三年内不得参评。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