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检查表1、安全检查表一序号项目检查要素依据备注1营业执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有培训记录,有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
定期组织培训后考核,有成绩
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培训,有三级培训及考核记录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十七条第四款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基础1、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有明确的安全管理人员,下发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文件
2、设置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3、按不同职务或人员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全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及《消防法》十七条第一款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管理(预防措施)物业管理消防规章制度及管理资料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例会、特种作业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三方作业管理、消防设施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用火、安全用电管理、燃气或燃料安全、门卫管理、保安人员、车辆管理、每天执勤巡查制度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洛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消防设施验收检测报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各查
《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6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明确消防设施负责人,有消防设施管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