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器具管理,使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降低生产成本,根据煤化工企业的特点,结合神华巴彦淖尔能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专用术语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公用工器具: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5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
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绝缘安全工具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各工种工器具的发放审批,并对工器具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机电中心对各单位、部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进行考核第六条物资供应部按照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规定的工器具种类,进行采购和发放
工器具仓库保管员汇总管理各单位工器具台帐(电子台帐即可,不需打印保存)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核本单位各类工器具计划,监2督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实施;各生产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负责建立相应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生产用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库存工具保管等管理工作;班组长负责本班内工器具的领取、发放及共用工器具的保管、保养工作
第八条质量计量检验中心负责协调相关检验机构,进行表类和尺类工器具的检验工作
第三章工器具的申报、领用、使用及保管存放第九条计划申报(一)各生产单位根据岗位、工种配备情况,申报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
(二)严格控制使用年限,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