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东越服装有限公司行政部政策及操作程序主题:公文处理程序起草:周少怀审核:徐兆祥起草日期:2006-06-20生效日期:2006-07-01批准:陈永安档案号
:Admin/P/09传递:全体员工页数
:共2页目的此政策是为了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各级管理人员要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按工作规程处理各类公文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办事处的公文处理
定义命令:以董事长名义发布董事长令(命令),适用于依照公司《章程》发布十分重要的企业章程;宣布重大企业措施、重大的奖惩事项
决议:适用于公司领导层作出的决策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要企业行为做出的安排
规定:适用于直接公布的公司规章
纪要:适用于纪载和传达会议、会谈的情况和议定事项
如会议纪要、谈判纪要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有关部门和下级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通告(公告):适用于宣布重大事项,在较广泛的范围公布应当周知的事项
报告: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说明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求指请示、批准
批示:适用于在下级的报告等上行文件作出指示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向政府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告知有关情况,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
公文由发文机关、秘级、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印发部门和时间等部分组成
公司以公司名义发文,各办事处文件以办事处名义发文;经董事长同意,公司各部门也可以以部门名义向各办事处发文
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顶格标识在公文眉首的左上角第一行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面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