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工作制度精选资料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经济活动以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三条公司内部设置审计监察中心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监察中心编制人目前暂时只有设经理名由总裁管理并对总裁负责和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内部审计的宗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和检查监督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实现经济目标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审计师、会计师以上的职称
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及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熟悉财务会计业务和精通审计业务并具备内部审计工作职业道德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权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其进行阻挠、打击和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第七条审计监察中心应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安排审计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对公司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
、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