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建设单位(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以协议方式方式(选聘乙方对大地雅苑(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大地雅苑;物业类型:商住综合体;座落位置: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翠微路与叠嶂路交汇处;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景汇园小区;南至:翠微路;西至:叠嶂路;北至:景汇园小区总建筑面积:43219平方米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在项目首批交房15日前交付乙方)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位于公寓楼一层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
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详见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四,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五);(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六);(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详见附件七);(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详见附件八);(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详见附件九);(六)综合服务(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