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资料一、劳动争议仲裁概论二、劳动争议仲裁的证据规则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四、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关条文的讲解五、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实务中的热点、疑难问题六、用人单位如何避免发生劳动争议的对策一、劳动争议仲裁概论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争议的一种准司法行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也是劳动争议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前置渠道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如下特征:1、它体现了“三方机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部门以及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等三家部门的代表所组成的
“三方机制”可以说是劳动争议仲裁的核心和生命线
2、它是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权利救济的方式分为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
而公力救济方式包括法律救济方式和非法律救济方式,例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区域性调解组织都是非法律救济方式,而法律救济方式则能起到最后一道保护屏障的作用,是解决争议的终极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就是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3、它是一种准司法行为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说明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对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4、它是进入法院诉讼的前置渠道
劳动争议欲进入司法程序,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处理,这是我国劳动仲裁体制的一大特色
劳动争议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存在以下几点区别:(一)历经的程序不同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目前是“一裁两审”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普通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案件持续的时间较长,有些工伤争议往往持续一年多的时间
(二)所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