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任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担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对各自分管工作种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具体负责。第二章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第四条安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2第七条其他分管副经理职责(一)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二)研究、分析和部署分管工作内的安全工作,提出相应对策,解决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分管工作内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三)对分管工作内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处理跨分管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整改。第八条生产部负责人职责(一)落实生产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二)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上报公第1页共4页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四)检查生产作业员工职业卫生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五)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六)执行事故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格事故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情况。第九条:其他部门负责人职责(一)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则。(三)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抢救抢险,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第十条工(班组)长安全职责(一)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二)负责对新进员工、转调岗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在安排工作时,要布置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三)严禁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救援,及时落实防护措施。(四)生产和安全必须坚持工前布置、工间检查、工后总结;对员工明确分工,保证本班组范围内的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组织本班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岗位、生产作业现场-564、确保车场、站台的货物、机具、人员与线路的安全距离,确保装卸线的整洁和畅通。第2页共4页(三)工程技术职责1、掌握全公司的设施、设备状况,使其保持良好状况,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2、在既有设施、设备及其周围施工时,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铁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3、督促代维单位做好线路、通信、信号的养护和维修,满足安全运输的需要。(四)经营职责1、对组织到的货源,发站后应及时将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等通知相关部门、人员。2、对承运的危险品,应要求货主按国铁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办理手续,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危险品的品名、种类、性质、数量、包装和防范注意事项。3、协助做好货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十三条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一)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加强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法律法规教育,组织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三)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四)负责公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