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考计划范文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的任务,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效劳体系建立,促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均等化,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形式,保障广大社区居民根本医疗需求,提高各族群众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施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根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坚持社区卫生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城市大中型医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为根底,社区卫生效劳站为前哨的三级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效劳体系,为居民提供平安、有效、方便、价廉的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
二、根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原则
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各级政府要实在担负起本辖区社区卫生效劳事业开展的主体责任,将开展社区卫生效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开展规划中,列入目的责任制治理体系,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因地制宜,探究创新,积极推进
(二)坚持社区卫生效劳机构根底设备建立填平补齐的原则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效劳机构根底设备建立
鼓舞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与区域内养老机构结合建立老年护理院(站)等医养结合型社区卫生效劳机构
各地应积极制造条件,鼓舞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发挥其对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的补充和协同作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效劳需求;鼓舞各地积极探究通过政府购置效劳的方式,对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予以补助
(三)坚持根本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的原则
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以向居民提供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为主要职能,遵照公益性原则,把根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