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普通话水平测试范文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通知教语用〔20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现将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国语〔1997〕64号)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印发你们,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是国家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依据,各级测试机构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要严格执行,以确保测试质量
为方便实施《大纲》,国家测试机构将编写相应的指导用书
各级测试机构应根据《大纲》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进行培训,并开展科学研究
请将执行《大纲》的情况和建议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国家语委二○○三年十月十日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制定本大纲
一、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本测试定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SHUIPINGCESHI,缩写为PSC)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本大纲规定测试的内容、范围、题型及评分系统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和范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是国家测试机构编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
三、试卷构成和评分试卷包括5个组成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