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文件豫交工[2005]65号关于发布全省高速公路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厅直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2004年3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交工[2004]30号),决定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三个关键阶段进行专项质量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个关键阶段质量专项检查,特制定全省高速公路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实施细则,对每阶段检查的程序、要求、内容、频度及表格格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各项目进行三个阶段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此细则进行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四日抄送:河南省人民政府
全省公路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实施细则一、总则1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豫政[2003]50号)文件和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交工[2004]30号)文件精神,规范我省公路工程三个关键阶段质量专项检查,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全省新建、改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全省新建、改建、大、中修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3三个关键阶段划分:第一关键阶段路基、结构物下部;第二关键阶段路面底基层、基层、结构物上部;第三个关键阶段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
4本细则依据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
二、检查程序、要求2
1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抽检
2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按照监理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合格后报项目业主
3项目业主组织全面检查并签字确认后,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
4质量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项目、频度(数量)及时组织实施
5标段申请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