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昆住建〔2011〕391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抹灰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墙体及顶棚抹灰工程质量管理,防止抹灰层出-1-现酥松、开裂、空鼓甚至脱落等现象,根据《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加强民用建筑抹灰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应明确抹灰砂浆的品种、厚度及强度等级要求
内墙抹灰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为M5
0,外墙抹灰砂浆的最低强度等级为M7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砂浆等级宜为Ma5
0;若有顶棚抹灰的,应采用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或石膏抹灰砂浆,其中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最低强度等级为M5
0,石膏抹灰砂浆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
现浇混凝土顶棚抹灰的厚度不宜超过5mm;当墙面抹灰层厚度大于35mm时,应采取与基层粘接的加固措施
地下室及潮湿环境抹灰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预拌防水砂浆
二、材料要求抹灰砂浆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安定性及强度检测
抹灰用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超过5%;对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宜选用粒径不大于1
18mm的细砂
不得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不得直接使用未熟化的生石-2-灰粉及消石灰粉
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做配合比试验,抹灰实际使用材料及用量应与配合比试验相一致
严禁未经材料检测及配合比试验擅自使用外加剂
三、施工控制1
施工单位应在抹灰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
施工方案应包括基层墙面的处理、垂直与平整度的控制、抹灰工序、护角及窗台部位施工、配电箱及槽盒位置施工、踢脚线部位施工、不同材质的基体交界处的防开裂措施、后期养护等,外墙抹灰还应包括檐口、雨篷及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