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木作说明一、本章分木门窗制安、木装修、木地板、天棚、间壁、屋架、屋面木基层等共七节
二、本章除木扶手、席纹木地板为三、四类木种外,其它项目均为一、二类木种,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的合计工日和机械台班数乘以1
3;木门窗安装的合计工日乘以1
16;其它项目的合计工日和机械台班数乘以1
三、定额中的木材料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
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毫米,两端刨光加5毫米;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体积增加0
05立方米的刨光损耗
四、定额中的普通门窗、组合窗、天窗、木板大门、保温门等的框料断面是以有关图集为标准进行计算的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如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定额断面详图见附表)应按比例换算(附加木料不变)
扇料以立挺断面为准;框料以边立框断面为准(框裁口钉条者应加贴条的断面)
换算公式为:设计断面加双面刨光损耗5mm后面积换算材积=×定额材积附表三、四定额计算断面积一、中门窗玻璃以3mm厚开片玻璃为准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安装损耗
如果供应整箱玻璃时,玻璃用量在定额用量基础上乘以1
15系数,玻璃价格按整箱玻璃的预算单价换算;如设计要求玻璃品种及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引起的价格之差做价差处理
二、普通门窗定额中的“五金费“包括标准图集所含一般五金费,五金费中均不包括门锁及特种五金费用,门锁及特种五金的安装费可按相应定额计算
门锁及特种五金按附表二价格计入,价格差做差价处理
三、木门窗定额中包括了木砖及木门窗框临时加固及护口板条等安装用的全部附加木材
四、天窗定额仅包括一般小五金费用,不包括开启装置,如设计要求作开启装置时,另行计算工料
五、木门窗制作不分加工厂或现场制作均执行本定额,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人工和机械加工因素,不论何种制作方式均不做换算和调整
六、木地板定额未包括地垄墙,如设计有地垄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