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次
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次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罚款100元/次,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4)、工地及住宿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次
(5)、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次,举报者奖励100元/次
(6)、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处罚款200元/台
(7)、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200元/次
(8)、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及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次
(9)、凡是打架斗殴、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3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工具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元/次
(11)、凡是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罚款200元/次
(14)、幕墙墙施工高空落物者,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16)、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影响文明施工的,罚款200元/次
(17)、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大功率电器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次
(18)、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对相关班组罚款100元/次
(19)、高处作业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准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违者罚100元/次
(20)高处作业必须正确拴扣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