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修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伤病员时,为挽救其生命而实施的简捷畅通的诊疗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一.绿色通道救治范围1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2
“三无”人员〔无、无家属、无经费〕;3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1
由急诊科首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实施绿色通道的服务并直接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直接报医院总值班〕;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会诊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确认后执行
2.进入绿色通道后的病人,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予以护送;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留取病人的有效证件作抵押,急诊护士凭盖有“急诊绿色通道”标示的检查申请单和住院证迅速安排检查、治疗和办理住院手续
检查科室、住院收费、药房等部门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