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便民服务实施建议一、工作目标根据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建立和完善层级相连、上下联动的4级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十个一”(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的建设标准,在全市各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群众代办本辖区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使之成为服务群众的绿色通道、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便民利民,优质高效
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当场受理、限期办结,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从实际出发,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努力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用,促进基层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依法办事,公开透明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服务事项,结合党务、政务和村务公-2-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
自愿委托,无偿办理
代办服务采取群众自愿委托的方式
为群众办理的所有事项,除国家明文规定应该缴纳的有关规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取代理费和其他代办费用,严禁搭车收费,以权谋私
三、工作内容(一)规范机构名称,明确工作职责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机构名称统一为“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
负责人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统筹协调工作
代办员由村(社区)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有条件的可配备专职代办员
主要职责:接受群众委托,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陪办服务;接受乡镇(街道)委托,代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或办理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主动沟通民情,掌握群众需办、急办事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二)规范场所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