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的思考对基层央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思考腐败现象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防治腐败,宣传教育是基础。近年来,基层央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班子考核部门责任目标考核,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确保了近年来支行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在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前提下,当前反腐倡廉教育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一、基层央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教育对象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是领导干部,但基层行在实施反腐倡廉教育中未能突出领导干部的教育,而是经常不分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一起组织教育。有的行在组织教育时,一般干部职工不缺席,而有的领导干部却因为开会或工作繁忙等原因往往不能参加教育,这样一般员工成了教育的主要对象,形成了教育重点对象不突出发生偏离。(二)教育方式陈旧简单,教育效果不佳。目前,基层央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大多为观看警示片,进行典型案例教育等,近几年上级也编制了不少反腐倡廉案例教育片,1开展典型案例教育,但案例往往是领导干部较多,对教育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是有针对性的,但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意义不大。不分对象实施同一种教育内容,内容上的不分对象、主次、层次,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难以触及到教育者的灵魂,反腐倡廉教育效果不够明显。(三)教育的效能评价机制“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价制度缺失。据调查,目前上级行还没有出台针对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所取得效果或成效如何等相关方面的评价制度或办法。二是评价组织体系缺失。针对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能评价,目前上级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人员开展专门评价,而仅有对基层人民银行进行党第1页共3页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四)教育的效能评价“错位”。主要表现在。对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能评价的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这些年来,各级行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不遗余力地工作,但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却仅限于是否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量化评价,而对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实际成效未进行指标化评价,加上评价方式陈旧简单,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使得评价效果不佳。二、对基层央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对策的思考针对目前基层央行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必须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从科学规划、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入手,不断增强教育的系统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成效性。(一)区别对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第四部分第七条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教育首先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因此,支行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是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职工也应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但不是主要对象,在反腐倡廉教育中,应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职务、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分门别类,按需施教,并做到有所侧重,突出重点。(二)有的放矢,完善教育内容。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必须区别对象选择教育内容,有的放矢地组织学习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才能奏效,而不能去搞为完成教育考核任务而进行“应付式教育”。对领导干部,应重点开展正确行使权力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反腐倡廉的意识;对部门负责人,则应重点开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强化遵章守纪、恪尽职守的意识,切实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一般干部职工,主要开展以遵守国家法律、党政纪和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三)创新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在明确教育对象、第2页共3页有针对性选择教育内容基础上,应不断的创新多种教育形式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在充分运用专题报告会、观看警示片、出黑板报、宣传栏、简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