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分局民警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从严治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强化职责,广泛调动全体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也为了奖勤罚懒,促进我局各项森林公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一票否决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且被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的
2、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情节恶劣的
3、被公安分局或者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
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10分)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常性地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真正做到“三懂”“四会”等,平时有记录记5分
每缺一次扣1分
文秘工作不规范管理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受到局级、省局级、省级和部级表彰的,每次加5分
3、受到单位或个人表扬、感谢的(包括
镜框、锦旗、感谢信)每次加1分
4、认真参加驻地林场组织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并有学习笔记记5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为《太行山》每投稿一篇,并被采纳加1分
6、为《太行森林公安信息》投稿一篇加0
5分,每采纳一篇加1分
7、向报刊、杂志等投搞并被采纳每一篇加5分
三、法制工作体系(28分)1、程序合法(12分)(1)民警所办的案件符合法定权限记2分,不符合法定权限的,本项不得分
(2)民警所办的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记2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3)民警所办的案件符合法定程序记2分,有一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扣1分,扣完为止
(4)无复议案、诉讼案或经过复议、诉讼维持第1页共4页原裁决的记2分,被上级复议,改变原裁决或败诉的案件此项不得分
(5)民警所办的案件,必须由法制员进行审核记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6)办理的案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记2分,不经审批的本项不得分
2、依法办案(6分)(1)民警所办的案件事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