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百度文库pdf图像自动转换为文字版本-----------------------同济大学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1999年4月第2次修改讨论稿总纲同济大学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是代表维护全校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学校后勤部门管理食堂的学生群众性监督自律组织,是联系同学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伙管会接受同济大学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领导及学生处、团委、后勤集团的指导
伙管会以‘组织向学’发动同学投入校园精神文明建参与伙食民主管理,提高学生伙食质量”为宗旨
伙管会把“求实”作为自一己的会训
“求实”乃立会之是伙管会一切工作的前提
伙管会各级成员应牢记会训,实事求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伙管会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十二字方针
伙管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有关重大决定须由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伙管会加强校内和各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为“吃在同济”更增光彩
第一章伙管会委员第一条凡取得同济大学学籍,承认本章程并遵守伙管会工作条例的本专科中国籍学生可以申请加人伙管会
第二条伙管会成员必须在监督部工作过,并且在伙管会任职超过半年方能转为正式委员,一否则为非正式委员
第三条委员的基本权利:(一)对伙管会的工作有参与权、表决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二)在委员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伙管会的任何委员(或部门),指出任何委员(或部门)的违纪现象
第1页共11页(三)对食堂工作有监督权
第四条委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伙管会章程,执行伙管会决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伙管会的声誉
(二〕及时向伙管会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勇于揭露食堂(餐厅)损害同学利益的行为,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非正式委员不享有表决权,其他权利同正式委员
第六条委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退会应提前三十日向伙管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