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财务会计制度XXX协会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总则为了加强对本组织财务会计的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保障会员的合法利益,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本会各项财务会计事项。财务会计规定的一般原则1、本会实行自收自支行非营利性单位。2、本会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几种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簿。3、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4、本会秘书处每半年将相关的财务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帐目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核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一年审核一次特殊要求另外)接受社会的监督。5、本制度会计科目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6、根据设置科目归集每月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年收支总表上报会长及有关单位。7、财务各类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人员的设置、本会设置专职对财务会计的管理设有主管会计、会计、出纳。2、主管会计负责本会财务会计的全面工作。3、会计负责原始凭证审计、凭证和帐簿记录和管理。定期结出余额、负责保管相关的资料换届时向相关规定向大会作出财务报告。4、出纳负责保管货币资金登记货币资金日记帐如实登记每笔货币资金的用途做好现金清查工作每月向相关负责人汇报一次本月收入支出情况。5、出纳与会计应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会计人员应工作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四章资产的管理1、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库存现金限额不应超过日常用量天(具体金额元)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本帐户只供本会业务收支不得出租出借。(若以后应业务的增加可以设另外帐户)、财务印章、银行支票、收支票据和有价证券应分开管理不得由一个人同时保管(具体保管另定)。、费用报销采用实报实销制按《费用报销流程图》进行。、分会及个人确实需要预借款项的金额不得超过期元并经分会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及会计签字方可办理。、采购的实物财产必须按计划进行并填写验收清单相关人员签名。并及时入帐。同时加强财产的清查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新建、扩建、改造、招标、发包、出租、转让、借用、捐赠、担保和处置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经会长同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五章票据的管理、本会票据分二类: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各票据的开具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开具。、票据的保管由总会集中保管。各分会确实需要用票经分会部门负责人及主管会计同意后按要求办理方可领用并严格按要求开具、回收。第六章收入支出的管理、本会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积极筹措、多渠道开辟财源的原则合理组织收入。同时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和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同时建立预算和支出审批制度重大预算外支出必须经常务理事会、上级部门审批。、本会收入主要有:会费收入、培训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各收入全部纳入总会核算。若分会以总会的名义收得收入可按本会开具发票并按收入的计提该分会的基金。接受捐赠的收入应单独入帐并定期进行核对。、本会支出主要有:活动经费、会议费、办公费、人员等费用。各费用应严格按预算方案执行。、分会活动经费等费用应经分会部门负责人同意经分管副会长审核报会长审批方可进行。、差旅费用和外聘教师报酬的标准由总会单独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