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是如何进行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一、医疗事故概念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三级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在12小时内上报医疗单位负责人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单位接到当事的医务人员、科室负责人、病员及其家属反映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应及时对组织人进行调查处理,并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鉴定材料《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严禁对原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医疗事故或事件原则上应当由当事的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处理
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技术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设有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分由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卫生局只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是上级主管部门
两级鉴定委员会之间也无隶属关系,但鉴定时上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发生医疗事件后医患双方协商无效的,病员及其家属可向当事的医疗单位提出书面(院级)鉴定申请,医疗单位应在30日内做出书面鉴定(院级)意见,并注明:自接到本鉴定(院级)意见之日起15日内到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对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持该鉴定意见向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向医疗单位所在第1页共2页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最终鉴定
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凡临床诊断死亡原因不能明确,或者争议者,医疗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