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1总则1
1目的和依据为迅速、有效、规范地开展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核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全省卫生部门开展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
卫生部门开展其他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3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急结合、常备不懈;资源整合、公众参与
2组织体系及其职责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
2图1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组织体系2
1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主管厅长任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规财处、应急办、食监处、医政处、疾控处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核应急工作方针、计划与预案,承办省核应急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卫生应急工作;(2)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组织制(修)定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市级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相关部门图例:领导关系指导关系信息通报、工作协调3省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方)案;(3)组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