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料验收检验标准1目的为确保水产原料使用安全性、原料质量符合预期使用要求,规范水产原料安全危害得到有效监控,规范原料检验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水产原料
1由贸易部提供入境货物检验建议证明及卫生证明
2由质检部及生产车间负责对原料样品进行感官检验及微生物检验
3由储运部负责在库原料的标识
4、验收程序4
1原料到厂后由原料验收人员对原料的包装及集装箱温度进行检查确认
2原料验收员每批原料索取查看出口国的卫生证明/产地证明,无合格证明的原料进行拒收
3原料验收人员每批原料索取查看进口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格证明的原料进行拒收
4原料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再由原料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感官检验,同时化验室负责对原料进行微生物取样
5所有项目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检验标准5
1原料到厂卸货检验:(1)纸箱完整无破损;(2)唛头内容清晰;(3)集装箱温度控制在-18℃以下;(4)积水少;若有不符合标准情况,需拍照通知客户并存档
2检验员资格及检验项目(1)每批原料到厂后,贸易部及时向代理报关行索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卫生证明等单据,同时及时传递至原料验收人员,原料验收人员进行查看,对于不合格进行拒收
2(2)到货后,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按照文件章程检查原料
保留收货记录,检查必须包含:交通工具的卫生条件,包装完整性,害虫感染迹象(一些产品原料可以接受低水平),日期/批次打码,温度(如有要求),产品检验显示符合工艺(必须经过同意,含质量标准),托盘条件等
3原料感官检验5
1外包装(1)包装完整无破损,运输过程中破损率<5%,运输过程中集装箱温度≤-18℃(-0
(2)唛头完整,产地;捕捞船名(或代号);规格;标重(或不定重);生产日期清晰;标明海洋(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