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部署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要点时指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汪部长在建设部召开的全国电话电视会议上,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及每一个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都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依法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要做的几件大事是: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根据《条例》设置的十三项基本制度,建设部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各地也要根据《条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建设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及时调整修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对尚无国家无行业标准规范、又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和技术标准,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
改进政府安全监管方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执行《条例》,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依法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要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要严格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评价结果作为新设立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和企业资质年检、晋级的基本条件;建立对企业负责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
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清出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