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提高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政府决策:坚持科学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建立民主决策机制
近年来,XX省先后两次修改省政府工作规则,明确界定了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确立了省政府内部工作规则、决策程序、决策监督制度以及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省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都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基层企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各部门提请省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都要求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论证评估或法律法规分析
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
建立依法决策机制
为使政府决策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我省在依法决策、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和大多数县级政府的重大改革措施与重大决策,都由政府法制机构事前进行合法性审核
不少省辖市政府明确了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政府法制机构参与或组织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防止决策程序违法或决策事项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同时,完善政府法律咨询体系,组织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决策的论证研究
建立决策公开机制
为扩大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情权,我省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11类政府信息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
其中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政府基金、重要专项资金(经费)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民教育、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扶贫、优抚等方面的政府措施等
这就进一第1页共4页步加强了对政府决策程序和决策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