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观念的更新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每一次时代的大变革、社会的大进步,首先是一场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思想解放的大旗,不断地作出许多重大战略决策,提出了一个又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通过,标志着全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也标志着新一波的思想解放将进入高潮
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
观念更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高价值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就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见物不见人的政绩观的否定,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人才观的基础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观念变革的“总开关”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这清楚地表明,党中央已把社会公平问题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这一问题的解决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提出综合利用多种手段,依法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