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实施方案一、评估目的贯彻落实广西“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和组织评估验收工作,进而推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使我区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跃上一个新台阶,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评估原则(一)全面覆盖并突出重点的原则
但重点在学校的软件建设,最终目标是实现每一项义务教育指标都达到常规管理标准,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二)分级负责的原则
评估工作自下而上逐级开展,部门对本级评估过程与结果负责,重点在部门自评和学校交叉评估
(三)学校长效性自评的原则
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评估工作将是近几年中小学校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因此,要建立学校较为规范的,操作性较强的“以评促管、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促进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步入科学、规范、实效的良性循环轨道
三、评估机构成立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名单如下: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方案制定、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反馈等工作
1四、评估内容与方式严格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结合参照我市《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发展水平重点考核指标》执行
五、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安排第1页共20页(一)学习宣传及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
(二)指导学校各部门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
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
(三)学校及其各部门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及本部门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照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
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区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验收
时间为20XX年12月—20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