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自然,赞美自然——诗歌的永恒主题
导入济慈作者简介:济慈,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既成孤儿,自幼喜爱文学,他的一生写了不少的著名诗篇,如《夜莺颂》等,可惜正当他初展宏才的时候,就不幸与世长辞,时年才25岁
作者简介:济慈,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既成孤儿,自幼喜爱文学,他的一生写了不少的著名诗篇,如《夜莺颂》等,可惜正当他初展宏才的时候,就不幸与世长辞,时年才25岁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他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赞美“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整体感知这两首外国诗并不以词语的精炼见长,而是以意境深远、情感隽永出色
试着体验诗中的情感和意境
1、诗人把夏天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称为“大地的诗歌”,你是怎么理解的
诗人把蝈蝈和蛐蛐当作大自然的歌手,把他们的鸣唱当作大自然的诗歌,借以表达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的赞美之情
2、《蝈蝈与蛐蛐〉哪些句子点明了主旨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3、《蝈蝈与蛐蛐》要表达怎样的主题思想
全诗虽然只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但它所揭示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充满生机的规律,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4
诗中是怎样体现这一主旨
诗中是怎样体现这一主旨
•从内容上来说从内容上来说,,夏天,鸟儿不叫了,就出现夏天,鸟儿不叫了,就出现了蝈蝈的乐音,冬天,夜晚寂寞了,就出现了蝈蝈的乐音,冬天,夜晚寂寞了,就出现了蛐蛐的歌儿,春秋两季本来就是百鸟千虫了蛐蛐的歌儿,春秋两季本来就是百鸟千虫欢唱的季节,由此体现了诗歌的主旨
从语欢唱的季节,由此体现了诗歌的主旨
从语言上来,蝈蝈言上来,蝈蝈------蛐蛐蛐蛐------蝈蝈,浑然一体,蝈蝈,浑然一体,回环往复,主题就呈现在读者的眼前
回环往复,主题就呈现在读者的眼前
疑难探究:《蝈蝈与蛐蛐》一诗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