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预防和处置暴力事件应急预案概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我校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适用范围和事件级别(一)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罢课、罢教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我校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
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2
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3
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4
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工;5
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6
其他由我校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第1页共4页别:1
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2
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3
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