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碧水蓝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4年)为仔细贯彻落实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水碧、天蓝、土净、风清的优美环境
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湘江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标准,基本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市区细颗粒物(PM2
5)浓度在2024年的基础上下降1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实施范围城市四区、云龙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一)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1
重点整治涉水污染行业
全面排查涉水污染企业
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
开展专项整治,完成清洁化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相关区政府参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完成洗水工业园建设及全市洗水企业关停搬迁
2024年底前完成市区37家洗水印染企业整合搬迁入园
2024年底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示范园、董家塅高科园、田心高科园、**经济开发区、荷塘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建成工业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区政府参加)3
加强河道保洁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杜绝非法砂石码头死灰复燃和“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弃、乱排”等行为
统一规划,定点建设规模化新砂场
建立健全河道保洁责任机制,将河道保洁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开展常态化巡查,定期打捞河道垃圾,实现水面基本无漂移物,沿河两岸基本无垃圾
(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参加)4
加大船舶污染治理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