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断书管理规定诊断书是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诊断凭证,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文件的要求,特规定如下:一、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诊断书
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
二、诊断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疾病概况、诊断、建议、医生盖章及当日时间)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骨折)不超过1个月
三、诊断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四、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等特殊诊断证明,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具证明
五、诊断书加盖诊断专用章方为有效
六、诊断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开具虚假诊断书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只能出具一次诊断书,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
原则上诊断书事后不予以补办
医务科20XX年8月30日第二篇:同仁医院病情诊断书XX县区同仁医院病情诊断书患者姓名:冯光性别:男年龄:70岁家庭住址:XX县区宋家乡小黎村六组经我院检查:初步诊断为:医师建议:头晕、脑胀、口干、多饮高血压、糖尿病继续服药,注意生活,随访
医师签名:XX县区同仁医院(章)20XX年3月26第1页共3页日第三篇:诊断书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证字第号科室:门诊id/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码/id号: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处理建议:医生签名:签发时间:年月日备注:1、本证明仅反映患者就诊时(或就诊期间)的情况
2、涂改或者未盖病情证明章无效
(病情证明章)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