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支委员会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医院党总支议事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证医院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第三条凡属医院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或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再由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研究和会议表决。第二章议题范围第四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是: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和意见,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二研究分析医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知识分子工作、青年和妇女工作、民主党派——工作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三研究审定医院中、长远发展规划、医院管理改革方案、医院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算安排。第1页共4页四研究上报医院内部机构(单位)的设置、撤销方案,以及解决相应的人员安排分流等问题。五研究决定医院干部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考核、录用、调整、任免、奖惩。研究决定医院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六研究决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医院有关医疗合作、联营、融资等涉及医院整体利益和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医疗业务事项。七研究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候选名单,研究决定以医院党委名义表彰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八研究解决有关医院安定团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医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干部监督等事项。九研究决定医院万元以上大型基建项目和基础设施改造,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十听取医院行政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汇报,审查医院年度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医院科室和下属党组织向医院党总支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十一其他重大问题。第三章程序与要求第五条医院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医院党总支书记或受委托的医院领导主持,医院党总支成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安排有关人员列席。第六条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医院有关重大问题,须有半数以上党总支委员到会,其中涉及议题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会议讨论人事管理问题和干部任免问题时,实到会人数必须占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第七条医院党总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议题。医院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医院领导提出的议题,并报医院党总支书记确定。二会前调研。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采取谈话、走访、召开咨询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第2页共4页解议题有关情况。三会前协调。研究重大问题不得搞临时动议,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当在相关领导之间做好会前协调,充分酝酿,然后由医院党总支书记决定是否上会研究。四会议准备。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处室准备上会材料,送交医院办公室统一整理,然后将有关材料在会前一个工作日印发到参会人员,无法送达者可用电话等形式通知。五集体讨论。会议一般由医院党总支书记主持,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会议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医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在认真听取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六逐项表决。会议研究决定多个问题实行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