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第1页共10页咨询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在北京签署并于年月日生效(“生效日期”):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一、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令,从甲方利益出发,向甲方提供技术和/或商务咨询,协助甲方与(以下简称“客户”)签署项目合同
在项目合同的谈判、协商过程中,甲方将独立评估、判断,自主决定是否签署有关的合同文件
乙方应做到:1
向甲方提供为完成项目、签署项目合同所需的媒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事务性和/或联络性协助;2
乙方因提供本协议项下咨询服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
未经甲方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保证,不得代表甲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文件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知识产权和不竞争的规定
具体约定如下:1
双方确认,为便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甲方所提供或披露给乙方(该等披露可以书面、口头或任何其他方式进行)的所有信息均为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署的咨询服务协议内容、项目信息、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版权和版权相关的状态信息、商业计划、技术数据、技术流程、产品创意、发展计划、雇员清单、商业手册、生产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和财务信息、与产品、管理、业务、财务、与客户或供应商有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根据其性质或根据披露时的情况,可合理地预期应视为秘密信息的其他信息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仍应持续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应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措施促使其雇员、代理、代表和顾问等遵守本协议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雇员、代理、代表、顾问的行为(即使该雇员、代理、代表、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