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牛首山风电场一、二期风机免爬器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第二卷技术部分招标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5月2目录第一章总的要求...................................................3第二章项目概况...................................................5第三章标准和规范................................................5第四章技术规范...................................................7第五章供货范围..................................................13第六章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6第七章设备检验及性能验收试验...................................17第八章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8第九章质量保证及考核...........................................233第一章总的要求1、总则1.1本卷的招标文件适用于塔筒免爬器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它提出了该标的物的设计、制造包括设备、辅件采购、检验、监造、交货进度、包装、运输、储存以及安装、调试、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卷的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门槛值),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电力行业和有关国家标准,同时必须满足国家关于标的物的质量、安全、节能、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1.3本卷的招标文件并未标明采用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如果招标文件引用了某一生产商及其专利、品牌的技术标准以便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采用的技术标准应当至少“相当于”该引用的技术标准。1.4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技术澄清中所作的承诺与投标文件一样具有同等约束力。1.5投标文件不响应本卷中的技术门槛值,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必须对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标有“☆”号的标的物主要参数提供有关技术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鉴定报告或性能的验收试验报告等),未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文件的投标文件,属无效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应出示其近2年内(2014年、2015年2年)由用户签署,至少3个工程使用相同或相近标的物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若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方不接受试制的产品投标。1.7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推荐的主要部件的分包商的名单并结合产品供货业绩可以增加名单,但不得降低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必须保证增加的名单与原来保持同一档次,同时必须提供可追溯的标的物相同或相近业绩的证明。1.8投标方所供的标的物若为进口,应保证是成熟先进的、安全可靠的、高效节能的、高质量的原装进口产品,且具有ISO9000认证及原产地证书。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对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在交货时提供其原产国原产地证明和中国进口商检证明。41.9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服务及相互通讯等,均应使用中文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投标文件所有表格均须按招标文件表格顺序填写、不得删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用可编辑的WORD和EXCEL、CAD格式文件。若纸版文件与电子文挡有差异,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1.10本项目编码采用国标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投标人于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标的物铭牌上必须有3级电厂标识编码。标识原则、方法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人提供。1.1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如有差异(无论多少),均须填写到投标文件技术附录中“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差异表”中,否则除了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差错外,不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其他描述,均视为投标人投标的标的物已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12投标方必须经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