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承包方:2015年11月日地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责任,保护双方权益,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确保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承包范围:3
1暖气管道敷设,各类阀门、安装及管道保温、压力试验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具体内容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3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五条: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元
第六条: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日历天
第七条:物资供应:本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质量标准供应,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
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甲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
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法:8
1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即元(大写:元整)
2一期进场施工开始铺设管道后五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即元(大写:元整)
3二期进场即暖气片和壁挂炉进场之前支付工程总价的30%,即元(大写:元整)
4全部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5%,即元(大写:元整)
3剩余5%工程款元作为质保金,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五日内,甲方根据保修情况无息一次性支付清质保金;8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第九条: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采暖安装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手续
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
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