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构筑信用建设坚强后盾用法律构筑信用建设的坚强后盾信用程度的高低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文明发展的状况
随着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实施和我国加入wto,呼唤优良道德、拯救信用危机已经成为全国上下普遍关注的问题
XX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信用东营”的目标,XX县区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积极响应,响亮地喊出了建设“信用垦利”的口号,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
一、信用的概念、意义及其要求信用是指对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意识,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
在现代市场社会中,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的高度发达,信用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为商品活动在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往往也蕴涵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风险直接来自于商品交换双方的给付行为与对待给付行为之间的时间差,它使得所期待的对待给付处于不确定状态
而信用的作用就在于使将来的对待给付行为变得更加可以预期、更为确定,从而避免或减少市场风险
相对行为人信用越高,风险越小;反之,信用越低,风险越大
为了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安全,信用的这种价值特性使得它从一开始就成为商品社会的一个重要关注问题
汉语中的信用有诚实、守约及因此能够获得他人信任的意思,有信任、信义、诚实的含义
信用是一方在良心或道义上对另一方的意愿所负的义务,信用必须遵守成为现代交往的基本要求
信用良好关系建立于一人把自己的信任或信赖寄托在他人的正直和忠实之上,它广泛地存在于法官与当事人、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本人和代理人、受托人与信托受益人、不动产所有人与承租人以及买卖双方等当事人之间
一个没有信义、不被人信任的人是无信用可言的,当然也就难以同他人建立起良好信任关系
信用的核心在于信任,一方面是指主观上自身是否具有值得他人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给以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人格方面的因素,还包括资本状况、生产能力等财产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是指其履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