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一西路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五一西路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特制定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职责五一西路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是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其职责为:1、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2、交流成员单位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商定开展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二、联席会议组成,五一西路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辖区单位组成,每个单位派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工作。联席会议主要由五一西路社区召集。三、联席会议形式1、例会。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2、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第二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反腐倡廉宣传教第1页共8页育联席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合作,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特制定北林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北林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第二条、联席会议主要内容。(1)各单位通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2)研究安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3)听取联席单位有关部门协调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汇报。(4)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宜。第三条、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根据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协调会议的决定,联席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由下列人员参加: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纪委常委、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委党校纪委书记、区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区文体局副局长、区教育局的分管领导。第四条、为落实联席会议精神,承办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和日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具体事宜,各联席单位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会议制度。第五条、区纪委宣传教育室根据联席会议的情况视情整理会议纪要,分别送各联席会议成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由区纪委宣传教育室负责了解和汇总。第六条、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信息、情况和经验。第七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篇: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经村委会、住村工作组、警务室三方协调,建立以下联系会议制度: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第2页共8页工作,发挥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二、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村委会成员、住村工作组成员、警务室成员、小组长。三、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和决定本村的各项重大问题。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村工作计划,落实村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四、会议的主要程序:1、确定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都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1、凡应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本村内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两委联席会。2.凡需要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