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运输业务安全管理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外包运输业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外包运输业务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我公司外部运输业务特点与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运营部门外包运输业务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包运输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运营部门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运营部门的外包运输业务必须经公司“采购委员会”审核同意并进行供应商备案后方可进行业务委托操作对外招商时要认真做好承包商风险评估严禁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合作“采购委员会”要求承包商提交以下材料备案并进行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承包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承运车辆车型、车号及车辆行驶证等相关合法证件
、承运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合法证件
、车辆交强险、商业保险、货运险等能覆盖承包业务风险的保险单证
、承包车辆GPS等信息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承包商安全安全资质证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规范
、承包商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培训证书
、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条运输业务承包商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进行评估考核
第六条营运部门在运输业务操作前必须就业务操作安全事宜与安全保障部进行充分沟通安全与保障部要参与业务操作风险评估和管控指导
第七条安全安全与保障部要协助运营部门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在运输业务操作前要对承包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指引培训要定期召开承包商安全工作会议要做好承包商车辆动态跟踪和安全督导要建立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下期合同参考依据对安全管理有漏洞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