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3吉林大学本科考试有关工作操作细则校教字〔2006〕10号为做好考试有关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考试有关工作管理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制定本操作细则。一、考试命题1、具备条件的要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基础课程务必执行教考分离;其它课程应逐步实现教考分离。2、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对认知、理解、应用三个层次的要求;有一定深度、难度的应用性题目应达20%。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3、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超过30%;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可达70%;具体比例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性质、课时情况确定。期末试卷卷面总分应为100分。4、命A、B二套题,二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20分。5、题目形式与考试要求相符,开卷考试应以理解和应用性题目为主要内容,不能出认知性的题目。6、标准(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规范、齐全。7、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值。8、考试命题工作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系或教研室主任按命题要求对试题进行审核,签字审批程序及有关材料完备。二、考务管理1、试题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分A、B二套密封,考试前任意抽取一套用于考试。标准(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另行密封。试题交接要有完备的程序,有关人员要签字。2、试卷应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见校园网教学在线)印制。3、考试前务必确定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及试题(试卷)份数。主、监考人员安排到位,监考人数安排的标准为:考生人数60人以下,安排2人;60—100人,安排2—3人;100人以上,安排3—4人。一名教师不能同时作多个考场的监考。4、主、监考人员领取、送回试题(试卷)要有完备的签字交接程序。5、考场上,试题(卷)发放、收回要有完备的程序。6、考务、考场管理使用的表格齐全,填写齐全,签字齐全。7、核对无误后,密封装订试卷。三、评阅过程1、对同一课程,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试卷密封、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2、试卷评阅要依据标准答案或评分要点,保证客观公正,杜绝人情分。3、所有试卷都要经过复核,复核签字手续要齐全。只有一位任课教师的课程,系或教研室主任要指定另一位教师对该课程的试卷进行复核。4、复核后,在试卷封面上加盖学校统一制作的“吉林大学本科试卷审核专用章”,审核人签字。5、评阅试卷一律采用加分(得分)的方式。可以在具体的采分点上标明扣除分数,以指明学生的答题错误,但每道题务必给出的得分,书写得分要明确、清晰,与采分点上扣除分数区分开。6、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决不允许使用蓝色、黑色等颜色的笔。使用铅笔预评试卷,要保证卷面干净、整洁。7、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四、试卷分析1、试卷分析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要认真、细致、全面。2、试卷分析以课程为单位,即每门课程做一个分析。考试分析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试题与教学大纲的吻合度,试题的区分度;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不同学生班组的学习状况。3、课程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原则上85分以上的成绩不超过20%,59分以下不合格成绩应有1%-10%,不合格成绩最多不超过15%。采用五级制计分的课程,优秀与良好成绩总计不超过30%。4、如有成绩不呈正态分布、85分以上的成绩高于20%、不合格率高于15%等情况,要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如果不合格率为0%,要做出特殊解释说明。有关情况要向课程负责人或系(教研室)主任报告;较突出的问题要向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报告;较严重的问题要向教务办、教务处报告,研究决定处理办法。五、成绩登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1、统一组织拆封试卷,登录学生成绩单。2、成绩核定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一般情况下,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可以采用五级制记分。百分制以100分—0分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3记分。五级制以优秀(A)、良好(B)、中等(C)、合格(D)和不合格(F)五个等级记分。百分制与五级制成绩对应方式为: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