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宝山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
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5、不作为轮岗对象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2013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
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