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各镇(街道),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为全面完成“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相关目标任务,现将《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1月23日-2-宜宾市翠屏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关于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翠目领〔2018〕6号)在单项工作中新增下达“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为确保全面完成该项任务,经研究,制定如下考核细则:一、被考核单位:各镇、街道,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二、分值构成总分13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加分项30分)
三、具体考核内容各镇(街道)目标任务涉及附件1、2,考核时分值各占50%,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涉及附件3,其中区教育局“无毒学校”示范创建标准详见附件4,区文管局“无毒场所”示范创建标准详见附件5
四、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一)通报表扬加分:凡被省、市禁毒委通报表扬加5分,区禁毒委通报表扬加2分
(二)资料档案加分:禁毒资料完整、整洁,全部打印装订成册,分类归档,加5分
-3-(三)宣传报道加分:积极报道本部门禁毒工作,在中、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刊物(含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和纸质媒体)发表文章或者报道的分别按每篇(每次)15、10、5、2分予以加分
(四)经验推广加分:禁毒工作有创新,得到中、省、市、区业务部门推广分别加15、10、5、2分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站按标准化建设打造,视工作开展情况最高可加30分
(六)同一事项有多次加分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五、扣分项目(一)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