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企业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活跃和丰富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职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对外交流,营造健康和谐的浙能滨海热电文化氛围,引导和规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文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会)是在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领导下,以丰富企业文化生活,活跃职工业余生活,增强职工素质为目的,以服务职工为宗旨,由公司具有共同业余爱好的在职职工自愿组织结合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文体协会在党纪国法范畴内,始终坚持以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导向,以“健康向上和喜闻乐见”为原则,组织公司文体爱好者参加各项业余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
会长由公司工会主席兼任,秘书长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文体委员兼任,协会秘书长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常务理事可由爱好文体活动的各党支部书记、分工会(委员)主席、团委(支部)书记、各分会会长等相关专职担任
文体协会下可设各专业兴趣活动分会:1、文学类(国学、小说、诗歌、散文、格言、对联、演讲、辩论、朗诵);2、棋牌类(围棋、象棋、桥牌);3、艺术类(歌曲、舞蹈、器乐、相声、小品、戏曲、魔术、灯谜);3、健身类(登山、步行、骑车、武术、太极、瑜伽);4、书画类(书法、绘画);5、体育类(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网球)6、休闲类(钓鱼、摄影、收藏、手工、养花、宠物、电影、第1页共20页电视、游戏)7、家庭类(美食、着装、房产、旅游、购物、理财、家电、车友、交友)第五条:协会办事机构(理事会)设在公司工会
协会下属的分会可由分会会长、秘书长及会员组成,第一届分会会长人选由理事会推荐或由筹备组负责(牵头)人组成,至第二届起由各自的分会会员选举产生,并报协会批准,每届任期二年,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