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竣工资料基本要求1.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3)材料代用核定单(4)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
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底等
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表明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门(窗)框、门(窗)扇、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
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试验报告和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1、贴墙纸要有基层含水率记录;2、浴室、厕所、地下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要有24h以上蓄水试验记录,并附验收手续;3、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
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贴瓷砖的砂浆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
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和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派指墙面、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验,合格后签发的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