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1总则1
1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原则及处理规定,公司的各项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项资产管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涉及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应收款项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核算管理2
1本条例中的“应收款项”指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2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
1帐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款项入帐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帐损失的方法
2在对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估计后,确定了公司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为:a
逾期1年(含1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b
逾期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c
逾期2-3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d
逾期3-4年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e
逾期4-5年的,按其余额的80%计提;f
逾期5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g
特殊情况下对没有把握可以收回的应收帐款单独计提
3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帐款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帐款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帐款逾期5年以上),下列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第1页共6页a
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帐款;b
计划对应收帐款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c
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帐款,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