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水管理,改善水质,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确保安全稳定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工业水的管理,明确了工业水管理职责和内容
第三条生产部是工业水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术语与定义1.工业水是指工业用的新鲜水、循环冷却水、化学水(软化水、脱盐水和蒸汽凝液)及回用水(指汽提净化水和经适度处理后能达到回用要求的污水)等
2.水处理药剂是指絮凝剂、酸、碱、氯、缓蚀阻垢剂、杀菌剂、分散剂、剥离剂
3.离子交换树脂是指用于化学水处理的阴阳离子交换树脂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生产部管理职责1.负责制(修)订工业水管理、节水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节水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公司节水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节水工作
3.审批新增用水计划,负责用水定额编制,并下发有关部门、车间执行,每季度对各单位的用水定额执行情况和节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18/1行检查、考核
4.推广应用工业水系统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
5.组织水平衡测试,推动冷凝水、汽提净化水和污水回用,组织研究解决有关节水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建立公司的水平衡图
6.编制(审查)公司年度水处理药剂、离子交换树脂和有关化工原料需用计划,并对上述水处理药剂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7.参加工业水系统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组织工业水系统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负责确定工业水处理的监测项目、控制指标、分析频率,并对供、用水单位进行考核
9.负责平衡生产用水,审批系统操作方案并指挥实施,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引导用水单位尽可能的多用冷凝水和回用水(指汽提净化水和经处理的污水)
10.负责新建、扩建装置用水、排水的整体规划,解决供、用水系统存在的工艺技术问题,提高污水、汽提净化水和蒸汽冷凝水回收率,降低装置水耗
11.参与编制用水计划和节水规划并协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