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生实习手册姓名学号所属院系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教务处印制昆明学院实习生守则(试行)1
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认真做好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衣着得体,举止大方,时时注意自己和学校的形象
尊重他人,关心他人,谦虚谨慎,勤学好问
爱护公物,在实习期间,动用实习单位器物,应征得实习学校同意;实习结束后,要归还借物
若不慎损坏器物,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并给予相应赔偿
按时做好实习报告,认真填写各项表格
实习期间,严格考勤制度,实习学生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外出
如遇特殊情况(病、伤、公假等),三天以内(含三天)者需持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三天以上者需持证明向系领导请假
学生擅自外出,以旷课论处(每天按8学时计)
凡无故旷课三天及以上或请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1/3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
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对屡教不改,拒不听从教育,态度恶劣者,可停止该生的实习
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损学校形象及声誉者,经查实后,除实习成绩不合格,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分散实习的学生,除上述要求外,每周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单位鉴定表;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回学校完成,并与集中实习学生同步进行
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1
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严格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订具体的实习计划并落实到位;2
指导教师要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基地)工作,协调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3
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认真填写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日志;要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4
对实习中违纪的学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