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一、制定《实施细则》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水利的投入,水利建设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进一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是满足我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是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条件,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号)精神的必然要求
同时,广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几年的运行,“三类人员考核管理”模块功能不断完善,实现了人员网上报名和审核
年,我们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方式,实现了考试电子化,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管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二、《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经过年月,基建局启动《实施细则》起草工作,讨论形成起草思路和《实施细则》提纲
月底形成初稿,经组织人员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月日,报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后,以厅办公室文件向各市水利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经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吸收、修改,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
三、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的主要思路和考虑我们在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