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目标来源:医院评审办评审标准要求: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将实施“患者安全目标”作为推动患者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将实施“患者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全面纳入日常运行的工作制度与程序之中
“患者安全目标”包括以下十项内容: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五、加强特殊药物管理,提高用药安全;六、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十、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患者安全目标(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1、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2、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4、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5、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
患者安全目标(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2、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
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3、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