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2————————————————————————————————作者:————————————————————————————————日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析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姓名:王维学号:工作单位:银川市河东机场所在分校:银川市电大指导教师:许宝林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22011年11月论文写作提纲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竞争日益激烈,在经济生活领域,出现一些大规模的产品质量问题,因存在缺陷产品而给消费者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市场的诚信遭到严重破坏,也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因此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引人们所关注。但目前我国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预防损害的发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如何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主要有《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等等。这些相关规定虽然从消费者的角度规定了获得赔偿的权利!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之处需要改进。所以,产品质量问题是迫切需要明确“缺陷产品”的鉴定标准、适用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范围;明确缺陷产品召回的主体;建立以制造商主动召回为主、政府强制召回为辅的召回程序;加强法律责任等规定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同时建立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使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能与国际接轨,从而更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3一、缺陷产品召回的概述二、国外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状况(以美国为例)(二)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状况(以日本为例)三、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现状四、我国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的不足(一)立法层次低,没有统一的立法规定(二)主管机构权责过于集中(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五、关于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的建议(一)制定统一的《缺陷产品召回法》(二)设计集中加分散的权责体系(三)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罚力度4浅析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现状【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竞争日益激烈,在经济生活领域,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引人们所关注。市场上流通的各种产品,因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带来人身、财产的损害。也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但目前我国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预防损害的发生,消费者的合法权5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迫切需要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同时建立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使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能与国际接轨,从而更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关键词】缺陷产品产品质量产品召回法律机制引言近年来我国不断的出现一些大规模的产品质量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市场的诚信遭到严重破坏。如何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主要有2009年发布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虽然对缺陷产品的召回作出了规定,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以更好的完善相关的立法。一、缺陷产品召回的概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在产品存在缺陷有危害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危险场合,如果经营者自行或经他人通知发现这一情况,经营者(包括产品的制造者)应主动将此具有危险的商品回收,以免使消费者实际权益遭受实际损害;如果经营者发现该危险,但却不加以处理,此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并维护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安全,相关主管机关可强制经营者回收商品的制度。它具有法律主体的宏观性、损害后果的事前预防性、价值取向上的社会本位性和解决纠纷的高效性等特性。6产品召回制度最早在美国确立。20世纪60年代,美国制定的《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明确规定汽车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