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房屋出租税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沈胜君郭炜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的逐步推进和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经商和就业,城市私房出租也日渐兴旺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将闲置的办公室、厂房、住宅或门面房出租已司空见惯
由于现行私房出租业税收征管模式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私房出租业税款流失问题比较严重,如何加强私房出租业税收征管,已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的现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城市流动人口愈来愈多
目前,房屋出租在城市、郊区乃至乡镇,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且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一是房屋出租因素复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城市流动人口愈来愈多
目前,私房出租在城市、郊区乃至乡镇,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且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房屋出租是指个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其支付一定租金(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由于近两年房价的攀升,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益也水涨船高,有很大比例的人群由于2/10家庭、工作等方面的原因,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为让房屋增值、保值提前把房屋购买下来,将房屋出租,由于私房出租的因素很复杂,目前尚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统计出实际出租的房屋间数、面积、居住的人口及租金的总收入
二是房屋租赁情况不同
根据房屋租赁用途的不同,可将房屋出租业务划分为营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和住宅用房出租三种类型
其中,因为营业性用房的承租人大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办理有关税务登记(包括验证、换证)手续时比较容易发现其房屋租赁行为,从而可以及时有效地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收征管措施;办公用房的出租行为隐蔽性相对较大,特别是当承租人对外事务较少时,税务机关